市交通运输局:三个"十不准"严明纪律要求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修订并印发了《廉政纪律三个“十不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作风纪律,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三个“十不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良好的党风政风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政治纪律“十不准”,即不准发表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诋毁党的领袖人物和党的优良传统,散布违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不准购买、传看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对党组织说假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准搞团伙、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破坏班子团结;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不准造谣、传谣,传播小道消息,散布虚假信息;不准诬告陷害、诋毁抹黑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准加入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组织纪律“十不准”,即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不准违反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准违反规定发展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不准违反党员纪律,无正当原因不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不准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或交流决定;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准插手和干预交通工程建设;不准默许、纵容、授意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不准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作风纪律“十不准”,即不准上班时间玩游戏、打牌、聊天,不准观看视频、小说,不准炒股、网购,不准在网上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在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参加与本身职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活动,不得在公务活动时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及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务;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