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文:“反腐拖累经济”经不起检验
浏览次数: 0 来源:大众日报 发布时间:2015-12-10 02:24“抓纪律影响干部做事积极性”、“反腐拖累经济发展”,这些说法在“看似有道理”的背后,实则是旧风气下惯性思维的产物,经不起逻辑的推敲,更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抓纪律、抓作风到底会不会降低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会不会拖累企业的改革发展?从山东省国资委的实践来看,结论恰恰相反。
从严从实激发改革热情。目前,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很多改革没有先例可循,要想推动改革取得突破,必须贯彻从严从实的要求,激发干部职工推进改革的热情,严格落实责任,务实推进改革。山东省国资委按照“责任落实到人、操作分类到事、过程细化到点、进度准确到旬”的要求,将“1+5”文件细化分解为70项改革硬任务。按月进行调度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专题研究,确保改革按计划推进。截至目前,除6项需等待中央顶层设计出台外,其余64项任务都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要突破,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健全;11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建组建工作扎实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稳妥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取得新进展,企业中长期激励措施更加健全。
严实相济助推企业发展。今年以来经济形势比预想的更加复杂严峻,企业保增长任务艰巨。面对这种形势,一方面必须严格落实企业保增长责任,推动企业采取更实更有力的措施;另一方面还要切实发挥国资监管机构的引导服务作用,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我们年初明确了保增长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大力推广兖矿集团内部市场化、华鲁恒升提质增效等经验做法,引导企业强化降本增效措施。加大亏损企业治理力度,88户企业实现扭亏为盈,9户企业关停或退出。把握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机遇,指导企业运用永续债、公司债等直接融资730亿元。实施强激励措施,对经营业绩优异、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贡献突出的省管企业负责人给予特别奖励。开展经营绩效综合评价这一创新举措,选取山钢集团和山东能源两户经营形势最严峻的企业开展评价试点,对企业进行深度诊断,促进企业解决“看不见、不愿改”的深层次问题。
严明纪律强化责任担当。国资国企工作情况十分复杂,涉及法规政策众多。过去,有的同志因为怕担责、怕出事,在处理复杂敏感问题时过于考虑对自己的影响,纠缠于细枝末节问题,机械地卡条文,担当意识不强,导致有的问题久拖不决。比如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和凯远集团改制问题,分别拖了8年、10年之久,不但影响了企业改革发展进程,还大大增加了改制成本。今年以来,山东省国资委鲜明提出了“与企业一起做价值的发现者和创造者”“监管与服务并重”等理念,事不避难,勇啃“硬骨头”,解决了一批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坚持特事特办,组成两个工作组专门攻坚,凯远集团、工业设备安装公司改制工作画上句号。凯远集团挂牌价仅20万元,最终以5050万元成交,增值高达251.5倍。妥善解决了滨州活塞股权转让、浪潮信息股权激励等制约地方和企业发展久拖不决的问题,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严抓实管提升思想境界。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重新对国资监管工作进行定位,加快转变监管方式方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从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这对国资监管机构来说是一次自我革命。山东省国资委顺应大势,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主动割舍部门利益,勇于向“自己的奶酪”开刀,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国有资本划转工作,将18户省管企业30%的国有资本划转至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积极适应从单一股东向控股股东身份的转变,与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协商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坚持依法依章程规范行使对省管企业的出资人职责。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在去年下放二十多项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基础上,今年又下放一批“高含金量”的审批事项,涉及企业改制、高管人员任免、薪酬管理等多项重要权力,大大增强了企业活力。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将保留审批核准事项的办理时限比去年缩短一半以上,容易的当天办完、难办的尽量控制在一周之内,原本久拖不决的现象基本杜绝。主动向企业征求需要国资监管机构协调解决的问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得到了企业广泛好评。
严规明纪带来清风正气。近年来,省属企业发生了一些令人痛心的腐败案件,不仅严重影响企业形象,也挫伤了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此,山东省国资委牢固树立抓监督、抓纪律、抓廉政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通过严规明纪树立正气、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发展。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完善财务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对省管企业按上市公司标准进行监管,建立了省管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国有企业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在国资系统率先推行了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和报告说明制度,建立了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招投标、关联交易等方面制度。制定了《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7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了省管企业巡察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和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三重一大”决策、公款存放、招投标、关联交易等专项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敢于“亮剑”出击。(作者系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