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职能
单位名称:东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能: 一、负责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联络员的选聘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东营仲裁委员会章程》、《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等有关制度的拟定与修订工作;宣传推广《仲裁法》,做好各类标准(格式)合同示范文本的清理、修订和规范; 三、负责接受仲裁当事人的申请,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四、承办国内外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等程序性事务;管理仲裁档案; 五、承办东营仲裁委员会换届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及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东营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东营市东城胶州路130号市政B楼三楼 常用联系方式:8339223
二、内设机构基本信息
综 合 科 一、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和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二、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文件打印、文件报刊收发、综合文稿的起草、印章管理、提案、督查、保密、会议组织、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车辆管理、外来接待、生活福利、环境卫生、后勤服务工作; 五、负责机关组织、人事、计划生育、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 六、承办东营仲裁委员会换届的事务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339223
案 件 受 理 科 一、负责对申请仲裁的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仲裁申请的审查,提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初步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仲裁法》和《仲裁暂行规则》的规定办理立案手续; 三、确定争议金额,并按“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预收案件受理费; 四、对受理的案件进行编号、登记; 五、负责将受理案件移交仲裁科;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339553
仲 裁 一 科 一、负责办理国内法人之间发生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的程序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合同的效力; 二、协助仲裁庭对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及庭前调解,在法律程序上与仲裁庭保持一致; 三、根据受理科转交的立案情况,确定案件承办书记员; 四、负责仲裁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的指导直至归档;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339575
仲 裁 二 科 一、负责办理涉外、公民、法人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发生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益纠纷和涉外经济纠纷案件的程序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认有关涉外合同的效力; 二、协助仲裁庭对受理的涉外经济纠纷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及庭前调解,在法律程序上与仲裁庭保持一致; 三、负责涉外仲裁案件各个环节的指导直至归档;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327603
仲 裁 联 络 科 一、加强与各工商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私营企业及公民的联系,积极做好各类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的清理、修订、规范工作,推行标准合同文本; 二、负责仲裁员、仲裁联络员的组织、联系、培训和选聘等工作; 三、负责做好《仲裁法》的宣传推广、咨询及其他法律服务; 四、负责草拟修订地方仲裁规章和仲裁调研工作; 五、承办东营仲裁委员会换届的业务工作; 六、负责向当事人和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339535
调 解 中 心 对无仲裁协议的案件进行调解或帮助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8326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