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津县强化措施,认真做好新入学低保大学生救助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普教、计财、招生办等股室长任成员的普通高考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股,具体负责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制定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低保大学生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救助对象、方式认定程序等;三是强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市、县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位考生及其家长;四是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救助工作分解到每一所高中学校,每一个毕业班级,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确保不漏掉一名应受助低保大学新生;五是实行救助公示制。被救助大学生原所在高中学校对接受救助名单进行公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六是实行“三审一核”,分工协作,规范审核。县招生部门负责审查录取资格、民政部门负责审查低保资格、计生部门负责审查农村“计生三户”情况,教育局负责整体审核汇总;七是实行救助承诺。由学校组织受助生填写就读保证书,要求受助学生必须到被录取高校就读,对不就读的,一经查实,将追回救助资金。目前全县2008年低保大学新生救助统计上报工作已经完成,共上报低保大学新生123名,其中本科69名,专科54名,农村“计生三户”2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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