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强化督促检查。督促各镇、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分类施保、动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统计、信访受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低保专(兼)职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考核制度,实行季检查通报制度,每季度对镇、街道低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使低保工作取信于民,公平公正。二是强化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和落实低保户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初审、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城市低保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农村低保办理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三是强化公示制度。在村政务公开栏、宣传栏中公布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审批程序、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和低保对象名单。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和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强化动态管理。每季度对低保对象复核一次,保持进出口畅通,切实做到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五是强化档案管理。区、镇(街道)、村(居)三级都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建立健全低保对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专柜保存。同时,加强对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每月定期对低保家庭基本信息、保障金、分类施保等项目进行系统维护更新,确保录入数据及时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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