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群众法律素质是“人文奥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思想基础,利津县司法局强化领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制定措施、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以“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奥运氛围。 一是积极营造“人文奥运”的社会法治氛围。通过整合各乡镇司法所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和资源,对进行奥运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形式和载体,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切实做到在奥运会阶段,奥运法制宣传直达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形成层层辐射、纵横交错、覆盖城乡的法律传播网络,激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积极促进人人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二是实行奥运法制宣传负责制。利津县司法局组建了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和法制文艺演出、律师普法宣讲等三支专业小分队,深入到全县9个乡镇及企业、农村宣传,开展宣讲奥运法律知识、赠送奥运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和奥运法制讲座等活动,把奥运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三是精心组织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等10余部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普及性宣传内容为主题,精心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以配合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社区的宣传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