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协副主席
张 惠
简 历:
张惠,女,1958年10月生,汉族,山东平度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市委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1975年12月至1984年7月垦利县科委办事员、会计;1984年7月至1985年9月共青团垦利县委副书记;1985年9月至1987年7月山东广播电视大学东营分校党政干部专修科学员;1987年7月至1988年6月垦利县妇联副主任;1988年6月至1992年11月垦利县妇联主任(其间:1992年6月至1992年11月在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进修班学习);1992年11月至1995年6月垦利县委常委、妇联主任(其间:1990年8月至1992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1995年6月至1995年8月垦利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1997年9月至1998年1月市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1998年1月至1998年2月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1998年2月至1998年9月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1998年9月至2007年3月市委候补委员,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其间: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在省委党校第九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7年3月至2008年1月市委委员,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2008年1月至今东营市委委员,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八届、九届省政协委员,十一届省妇联常委。二届、三届市委候补委员,四届市委委员。四届、五届市人大常委。
分工:分管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台港澳侨外事委员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