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东营单位: 根据《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现组织申报2008年度东营市科学技术奖。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奖励范围 1、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受理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突破、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研发人员。 2、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通过专家鉴定,并得到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的科技成果。卫生项目需提供2个临床病例,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3、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受理近3年来为引进、吸收及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的组织或个人。 4、市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近3年来与我市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产学研结合以及在油地校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申报材料 (一)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申报单位下载《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与主要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 3、成果转化推广应用证明(应用单位需盖章)。 4、在本单位公示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单位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见附件),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适用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同时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与主要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并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申报材料。附件包括: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应用证明(应按规定格式填写)。 3、检索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 申报单位下载《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与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项目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合同或同等效力的文书(复印件)。 2、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3、其它证明。 (四)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申报单位下载《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书》,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书》与主要附件要合订成册。附件包括: 1、技术评价证明。 2、培训情况证明。 3、设备及应用证明。 4、社会、经济效益证明。 5、其它证明。 申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提供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内容不超过600字;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负责本区域内奖励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中央、省驻东营单位和市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奖励的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申报,否则取消评审资格。所有报奖项目需在申报单位内部公示。 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将本区域或本单位内申报项目名称汇总后,填写推荐意见和《东营市科学技术奖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并将本区域或本单位内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伍份、项目简介一式两份、《东营市科学技术奖汇总表》一式两份汇总后(均需提报电子文档,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为DAT文件),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务必于8月26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受理地点:市府大楼A楼3楼产学研办公室。 联系电话:8381572。 附件:(请点击网址http://www.cstw.net/browse.asp?unid=11454进入相关页面下载。) 1、《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 2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申报书》 3、《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促进奖申报书》 4、《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书》 5、《东营市科学技术奖汇总表》
东营市科学技术局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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