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东劳社办〔2008〕34号
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及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自5月份至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2008年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职业(工种)及名称要求
申报对象范围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中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
职业(工种)为:国家已公布职业标准且设有技师或高级技师等级的通用职业(工种)。其中维修电工、保健按摩师、中式烹调师、美容师、美发师、汽车修理工、焊工、家用电子维修工等8个职业为实行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此次不列入评审范围。
二、技师、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
1、取得国家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或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技术职务且任职1年以上;
2、工作满10年且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
3、企业老职工和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技能的人员符合破格条件的。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技师资格:①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②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0年取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技术能手称号的;③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或市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
1、取得国家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或取得中级技术职务任职三年以上的;
2、企业老职工和有突出贡献或特殊技能人员符合破格条件的。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生产一线人员,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破格申报高级技师资格:①凡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5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操作技能的;②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5年并获得国家或省技术能手称号及同等以上奖励的;③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国家级或省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及同等以上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
(三)特殊职业(工种),工作时间较短的,经批准,工龄要求可适当放宽。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管理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申报技师、高级技师。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认真把好申报关。破格申报必须有申报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
l、《技师资格申报表》或《高级技师资格申报表》(到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原件,一式2份);
2、《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见附件1,要求使用B4纸打印,一式19份)或《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见附件2,要求使用B4纸打印,一式19份)。
3、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
5、反映本人近5年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本人发表的与所从事职业有关的著作、论文及技能竞赛、先进生产者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上报材料:
《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附件3)、《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附件4),使用B4纸印制,报纸制件(盖公章)及excel电子版各1份。
(三)报送要求:
为确保2008年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及申报人员所呈报的材料应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打印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个人材料必须每人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参照附件4)上写清姓名、工种(申报的职业名称必须填写国家职业分类大典确定的规范名称)、申报县区和单位、联系电话以及内装材料的名称和份数(证明材料原件在审核无误后退回)。县区单位申报的由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查并盖章;市直单位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不符合规定的退回重新填报或不予受理。
四、申报时间
参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按照隶属关系到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名。报送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到2008年6月20日,请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地址:市政府综合办公楼818室,培训就业科。报名联系电话:8381156。
五、评审组织
此次评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管理,技师评审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并将考核评审结果报省厅,由省厅对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统一编号。申报高级技师的材料由市劳动保障局汇总审查后上报省劳动保障厅,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组织高级技师评审。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技能人才是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技师、高级技师是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核心骨干,为确保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动员部署,切实做好技师、高级技师报名组织工作。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当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排头兵”活动,把技师、高级技师评审作为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优化职工队伍素质结构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把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充实到技师、高级技师队伍中来。
(二)加强职业培训,评审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要以技师、高级技师评审为契机,大力加强职工培训工作。要参照“金蓝领”培训模式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方式为理论学习、模拟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一般应脱产集中培训,确有困难的,也可利用业余时间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80个课时。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应如实填写在《综合简表》的“考核成绩”栏中(附表1、附表2)。不具备培训条件的,可委托高职院校、技工学校和其他培训基地实施。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技能人才中长期培养规划,进一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三)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要以技师评审为契机,大力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和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要抓好技能人才待遇落实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好各项政策规定,落实技能人才的岗位津贴及相关待遇;要积极做好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充分调动高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今后,技师评审将与高技能人才选拔表彰相挂钩,凡不参加技师评审、不开展职工培训的用人单位,其职工不得报名参加东营市首席技师、东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评选。
附件:1.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 2.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综合简表 3.推荐评审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 4.推荐评审高级技师资格人员有关情况汇总表 5.报名材料档案封面 (附件请到"东营劳动保障网"http://dylss.dongying.gov.cn/下载)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