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河国资政物采 [2008]038号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是河口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现就河口区农业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根据农科教发[2004]4号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要求本次招标必须是河口区内各学校。 欢迎符合招标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校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编号:DHGZZWC2008-038
二、项目名称:河口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为河口区农业局,年计划投资约为48万元人民币,全额财政拨款,河口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农民2000人,要求转移就业率85%以上。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机构;
2、有长期面向农村、农民的丰富办学经验,独立办学或技能培训2年以上,且无不良纪录;
3、具备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和师资等基本条件。
4、有较强的转移输出能力和稳定的输出就业渠道,有专职职业指导人员2人以上;
5、能够开展两个以上非农产业方面的专业或职业(工种)培训,年培训规模1000人以上。
6、愿意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宏观指导下,积极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
五、报名要求
各学校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法人登记证明
2、师资证明、教学和实训场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证明;
3、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明。
4、近两年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输出证明材料。
5、其他申报条件证明材料等。
注意:报名及谈判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带原件者不允许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5月22、23、26日8:00至17:00时,各学校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中段路北),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合格者于2008年5月26日17:00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工本费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
招标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王女士
电 话:0546-7710767 0546-3658675
传 真:0546-7710767
监督单位: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河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