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招 标 公 告
东水招字[2008]7号
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垦利县水务局委托,就垦利县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PE供水管材、管件采购和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整个项目共分为两个分包。其中A包为垦利县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管材采购,计划投资约180万元,B包为垦利县2007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计划投资约125万元。本项目年度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管材、管件质量达到GB∕T13663-2000《给水聚乙烯〈PE〉管材》规定要求。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投施工包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投材料包的企业必须是PE给水管材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销售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注册资金需50万元(含)以上), 一个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企业报名、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有关原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相应身份证。投施工包的须提供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三级及以上)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8年东营市水利施工企业备案登记表;投材料包的企业须提供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管材)及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合同书。
以上证件都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4月15日—19日 8:30~17:00
2、地点: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垦利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人: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军
联系电话: 0546~8309198
监督单位:东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垦利县监察局
东营市新汇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