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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培训团组及人员审核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1-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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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机构:东营市外国专家办公室
2、办理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100号1308房间
3、联系电话:8381559
4、核准程序
国家外国专家局、省政府批准项目的办理程序:1、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将国家外国专家局和省政府批准的出国(境)培训计划通知各县区人事局和市直部门;2、各县区人事局和市直部门接到通知后通知派员单位,组织项目实施;3、各县区人事局和市直部门对派员单位准备的材料初审后,一式三份报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审核。需报送的材料:(1)报送审批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公函;(2)报送省出国(境)培训项目公函;(3)山东省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核表;(4)出国(境)培训人员汇总表;(5)国(境)外承办机构邀请函及中文件;(6)国(境)外培训日程安排及中文件;(7)出国(境)培训人员的BFT等国家级考试合格证明;(8)国(境)外承办机构资助或收费情况;(9)出国(境)培训团组经费预算申报表。以上材料中,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项目,须报送(1)、(4)、(5)、(6)、(7)、(8)、(9)项材料;省政府批准的项目,须报送(2)、(3)、(4)、(5)、(6)、(7)、(8)项材料。国内预培训计划、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的体检证明、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与派员单位签定的协议书、单位财务部门同意承担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出国境费用的证明等材料,由各县区人事局和市直部门审核同意后存查。4、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经报请市人事局领导审签后报省外国专家局。5、省外国专家局审核同意后,派员单位凭上述材料到出国审批部门申办出国任务批件。6、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参加的出国(境)培训团组,待出国任务批件下达后,派员单位还需填报《国外培训项目人员审核表》办理《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境)培训审核件》。
我市人员随国家机关和省直部门赴国境外培训项目的办理程序:1、派员单位在接到国家机关和省直部门选派人员参加国家机关和省直部门赴国(境)外培训团组的通知后,填写《东营市出国(境)人员呈报表》,经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审核同意后,上报参训人员名单。2、待出国任务批件下达后一式四份填写《山东省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核表》,连同出国(境)培训请示件、出国任务批件报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并于当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3、市外国专家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外事部门办理相关出国手续。

5、监督投诉渠道
东营市人事局纪检组       邮编:257091
监督电话:0546—8381626
电子邮箱:dyrshj@sina.com

信息来源:东营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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