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美好未来
——我省出台的《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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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这是继今年3月《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出台后,我省制定的扶持黄河三角洲开发的又一重要政策性文件。《意见》分6大部分、34项,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创新土地和海洋作用管理方式、推进产业优化发展等方面,对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与以往的支持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政策涉及面广、支持力度更大,将有力促进全省“一体两翼”战略布局中“北翼”的发展。作为黄河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我市也受益匪浅,必将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在全省“一体两冀”发展战略布局中,作为北冀的黄河三角洲正承载着人们越来越多的厚望。
今年3月份,省委、省政府发布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15000亿元的巨额资金、约占全省20%的投入比重,显示出省委、省政府突破“北冀”的决心和魄力;今年9月初,省委、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项项政策俱是真金白银,支持力度前所未有,“黄三角”再次吸引了世人关注的目光。
“北翼”在崛起,发展在提速,“黄三角”正在展翅腾飞。
突破发展瓶颈
从全国区域经济版图看,“黄三角”与天津滨海新区陆地最近距离80公里,海上最近距离110公里,地理位置不可谓不优;从自然资源上看,黄三角土地、海洋、油气资源丰富,生物资源多样,自然资源不可谓不丰。然而,长期以来,黄河三角洲开发却一直无法取得实质性突破。究其原因,除了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外,落后的基础设施也难逃其咎。省委、省政府在《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中开章明义,将“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作为第一项提出,可谓直击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弱肋”,牵住了“牛鼻子”。
据统计,我省有3024.4公里黄金海岸,而“黄三角”就占近1/3。“黄三角”开发,必须发挥沿海优势;要发挥沿海优势,港口建设是关键。《意见》指出,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在东营港建设5万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并推动多用途和散杂货码头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快滨州港、潍坊港和莱州港的建设。“黄三角”港口建设终于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
港口优势的充分发挥,离不开四通八达的陆路交通与之相配合。《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健全路网体系,将交通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和城市总体规划。将疏港公路列入省公路建设计划,优先安排,最大限度降低市级以下出资额。铁路重点建设黄骅至大家洼、德州至龙口等铁路,同时加快建设港口铁路、物流园区和企业铁路专用线。公路重点建设环渤海高等级公路、东营至滨州高速、滨州至德州高速等高速公路。省里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积极支持黄河三角洲县乡道路建设,扩展“一环三横三纵”公路网,改造东营——高青——邹平公路。对省重点的高速公路、国省道、疏港公路改造、铁路及疏港铁路、二级以上客货运站的建设项目,由省政府直接安排专项用地计划指标。
航空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意见》要求,要合理规划机场规模,努力增加航线和班次。按4D级标准扩建东营机场,做好潍坊机场异地迁建工作;规划建设好滨州大高机场,建成区域性支线机场。
盘活资源优势
黄三角最大的优势是土地资源优势,800万亩未利用土地是“黄三角”开发建设的最大“亮点”。“一眼望不到边,两眼还望不到边”就是对这里真实而生动的写照。资源优势的发挥,势必涉及土地利用政策的优化调整,《意见》对此也是特别“关照”。
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优先开发区域。《意见》指出,在东营、滨州、潍坊、莱州四大临港产业区内,以港口为中心,发挥废弃盐田、盐碱地和荒滩集中的优势,分别界定1至2个有一定规模的区域为优先开发区域,由全省各地共同开发。在优先开发区域内,可分别为有条件的市、县确定一定面积的土地和海域,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自愿组合、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招商引资。
重大项目用地将受“优待”。《意见》要求,要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区域内重点基础设施、环保工程和重大项目,可由省直接安排用地计划。特别重大项目用地,按“一事一议”办法解决用地指标。
我市用地将吃上“小灶”。《意见》要求,要加快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将适宜开发为建设用地的国有未利用地统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积极引导工业建设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引导和鼓励将适宜建设的未利用地开发成建设用地。对未利用地的使用,在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上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倾斜。支持东营市进行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试点。
定位高效生态
黄河三角洲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最后一块连片成方、尚未被充分开垦的处女地。相对脆弱的生态条件,无可比拟的后发优势,决定了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必然要走一条不同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发展道路。《意见》中特别指出,要“大力推进产业优化发展”,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详细支持政策。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扶持规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组织实施一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并适当提高省级资金配套比例;加强技术创新示范区建设,引导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国内大企业、跨国公司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设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区域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加大对高效生态农业的扶持力度。2008至2010年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的高效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资金每年平均增长10%以上;到2010年优质粮棉生产基地总量达到700万亩,其中开发荒碱地新增1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提升新增100万亩;适当降低黄河三角洲地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在产业化专项贴息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加快发展新能源。做好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普查和开发利用前期评估,鼓励支持在滩涂和浅海建设风力发电站,实施生物质能发电、太阳能、地热能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建设新能源生产基地,对推广农村沼气建设工程给予财政补助;依托鲁能、华电、国华、大唐、华能、鲁北化工等大型企业发展风电,支持垦利、无棣、高青、博兴等县域秸秆发电项目,建设生物质能发电基地。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生态旅游。把黄河三角洲地区的现代物流和生态旅游项目作为全省重点项目推行招商开发,并在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生态旅游项目近几年内按照“集中采购节约三分之一,省旅游发展资金支特三分之一,市、景区、旅游企业承担三分之一”的方式,在重点市场进行集中推介营销。(本报记者 葛铸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