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胜利工业园实行城市用地优惠价,以低于土地开发成本价格转让,并根据项目的规模、环保程度、科技含量、建设周期等实行不同的优惠价格,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东营胜利工业园以财政扶持的方式,根据落户项目交纳税额标准按比例予以扶持。 东营胜利工业园以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为投资项目提供良好的硬环境,达到供水、供电、通讯、排水、供热、供气、INTER网、广播电视、道路及场地平整等"九通一平"的条件。 东营胜利工业园管委会按照"精干、务实、高效"的原则,对工业园实行"开放经营、封闭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优惠的政策、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 东营胜利工业园在产业结构上,重点发展机电设备、新型建材、精细化工、生物工程、纺织、皮革、橡胶制品等主导产业。东营市丰富的自然资源、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黄河三角洲的改革发展,必将为落户在这里的工业项目提供广阔的市场。
东营胜利工业园优惠政策(试行)
入园项目除享受《东营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工业园制定的以下政策: 一、 用地优惠政策 (一)入园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实行土地综合价 格(包括土地补偿费、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工业园起步区开发土地1500亩,土地价格如下: 1、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1000万元(含300万元)且建设周期 1年以内的,土地综合价格每亩4.5-5.9万元; 2、 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5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建设周 期2年以内的,土地综合价格每亩2.38-4.38万元; 3、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或投资具有一定规模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殊优惠; 4、土地综合价格因地块位置不同略有浮动。 (二)入园项目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赁价格根据土地成本价确定,每亩每年4000元。根据租用时间、项目情况,租赁价最大可按20%下浮。若租期内土地转租,须经管委会批准。 (三)项目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后,要迅速开工建设,建设周期内未完工的项目,要提前向管委会申请延期,管委会可根据工程延期情况,收取土地占用费;恶意拖延建设周期,造成不良后果的,管委会有权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二、落户政策 凡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需申请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由管委会出面办理。 三、 项目引荐人奖励政策 (一)由区财政按《东营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1、引进外地独资项目的,按固定资产投资的2%奖励; 2、引进资金建设合资、合作项目的,按引进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 资额的1.5%给予奖励;以设备或技术投资的,按引进资金形式投资的1%给予奖励。 (二)由管委会按照项目投资者交纳土地价款的0.5%进行奖励。 四、功能性政策 (一) 项目审批。 1、入园工业项目须达到环保、科技含量、规模、建设周期等方面的要求; 2、项目办理土地、城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实行代理制、限时制和跟踪服务制; 3、 工业园管委会和区投资服务中心协助投资者办理有关手续。 (二)土地出让 工业园管委会代表政府为入园企业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三)检查、收费保护 工业园实行开放经营,封闭管理,项目入园后,投资者可专心经营,工业园管委会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 五、本政策解释权归东营胜利工业园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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