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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类项目审批流程及投资者需提报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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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商办窗口:项目立项审批需提交 1)国内投资者兴办工业项目 (1)项目建议书; (2)外来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3份(法人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 2)国外投资者兴办合资、合作、独资项目 (1)项目建议书,涉及进口设备的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资、合作项目的中外双方合同(协议); (3)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份(属个人投资的提供外方护照复印件3份)。 2、环保窗口:办理环评需提交 1)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 (1)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2)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1)项目建议书; (2)行政地理位置图和厂区平面图。 3)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 (1)项目建议书; (2)厂区地理位置图、平面图; (3)工艺流程图。 3、规划窗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已联审的总平面图(两套)。 4、土地窗口:办理土地征用需提交 (1)提出用地申请,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2)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它有关批准文件; (4)初步设计或者其它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位置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等; (6)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7)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8)县(区)土地部门认定的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部门(环保、消防、林业、公安等部门)意见; (9)根据项目不同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备齐上述材料后(市批一式五份、省批一式七份、国务院审批一式23份),立项评估,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拟订有关方案并编写呈报说书后报批。 5、工商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约需提交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1份; (2)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6、银行窗口:开设临时帐户需提交 工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验资窗口:资金验证需提交 1)法人股东设立验资 (1)货币资金出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银行进帐单(进帐单需明确a、收款单位,拟设立公司名称;b、付款单位,各法人股东;c、注明用途为投资款); ⑦银行询证函及银行对帐单; ⑧收款收据。 (2)实物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附加单据;有关财产转移证明,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实物验收单、收据。 (3)无形资产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3份; ③投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当地工商部门公章)2份; ④当地中介机构审计的投资单位近期资产负债表2份; 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⑥有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有效年限,作价依据,财产转移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手续,收据。 2)自然人股东设立验资 (1)货币资金出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现金交款单回单(交款单需明确a、收款单位,拟设公司名称;b、付款单位,各位自然人股东;c、注明用途为投资款); ⑥银行询证函及银行对帐单; ⑦收款收据。 (2)实物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附加单据;有关财产转移证明,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报告书,实物验收单、收据。 (3)无形资产投资 ①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②填写完整的公司章程1份; ③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1份; ⑤有关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有效年限,作价依据,财产转移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转让手续,收据。 8、工商窗口: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交 1)国内投资者设立公司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 (6)公司住所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3)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 (4)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5)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 (6)中外双方的合法开业证明; (7)中方资信证明(资产负债表)、外方资信证明。 9、技术监督窗口:办理企业代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提交主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公章。 10、银行窗口:企业开设基本帐户需提交 (1)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单位印章和企业法人的个人私章; (3)企业法人的身份证。 11、国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交 (1)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1份; (2)技术监督代码证书及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体经营者需提供4张一寸照片;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企业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1份; (6)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2、地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交(同国税窗口一致)。 13、规划窗口: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提交 (1)市招商办《东营市招商项目(企业)申请登记表》复印件1份; (2)土地使用证(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属新征地的,须附土管部门批复的同意征用土地的批复文件(可后补); (3)经联审并上报审批同意的工程方案彩图及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2套(需加盖设计单位资质证章)。 14、消防窗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需提交 (1)初设(扩初)阶段 建筑初步设计说明及图纸。 (2)施工阶段 施工图纸资料和设计单位的《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查表》。 (3)室内装修阶段 ①原建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②装修图纸资料。 (4)验收阶段 ①原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②各种消防器材的生产厂家、类型、数量及检测报告; ③经建设单位鉴定认可的施工单位对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报告; ④消防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对消防系统的检测报告; ⑤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名单。 15、建委窗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提交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质量监督手续; (4)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 (5)城建档案移交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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