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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港签证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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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东营港办事处
  接办岗位:船舶签证监督员
  申办单位: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
  申办条件:
  1、配备足以保证航行安全的船员
  2、载客、载货符合乘客定额和装载技术要求及载重线规定
  3、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持有经海事主管机关批准的危险货物申报单,装载情况符合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安全规定
  4、船舶、船队的尺度和拖带量符合拟通过的船闸、桥梁、架空设施、浅窄航道的通航规定和要求
  5、已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的要求纠正所存在的缺陷,并已复查合格
  6、已按规定交纳船舶港务费
  7、已按规定必须投报船舶险的船舶,持有有效的保险文书或证明文件
  8、定期签证的有效期自签证之日起不超过90天
  9、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需交文书:
  1、船舶签证簿
  2、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单
  3、船员适任证书
  4、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的申报单和实际装载情况的清单(限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
  5、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6、有效的保险书、证明文件
  7、船舶定期签证申请书(限定期签证船舶)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签证管理规则》
  办结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对符合规定的,准予签证
  收费标准:1、不收费
  2、一般同时征收港务费,其标准:
  (1)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港务费0.71元每净吨
  (2)国内航线船舶的港务费0.25元每净吨
  (3)无装卸货物、上下旅客行为的,免征船舶港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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