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 繁体 | 市民邮箱 | 站内搜索
首页 | 走进东营 | 政务 | 经济 | 投资 | 生活 | 科教 | 旅游 | 市民心声 | 在线服务 | 电子报刊 |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 > 投资服务 > 其它
船舶进出口岸检查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小字

  受理部门:东营港办事处
  接办岗位:船舶进出口检查监督员
  申办单位: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船舶进口岸时,已报请海事主管机关
  2、船舶出口岸时,无下列情形的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2)船舶被发现处于不适航、不适拖状态
  (3)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手续未清
  (4)未向主管机关或有关机关缴付应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适当担保
  (5)主管机关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水上交通安全的情况
  3、准确填报有关报表,证件和资料
  需交文书:
  1、总申报单
  2、货物申报单
  3、船员名单
  4、船舶概况报告单(出口免)
  5、上一港出口许可证(出口免)
  6、船舶国籍证书
  7、船舶技术证书
  8、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9、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或港口国检查报告等
  10、船舶出口岸手续联系单。(限出口岸时)
  办理依据:《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
  办结时限:当场办理
  办理结果:
  1、符合船舶进口岸条件的,签发《船舶进口岸手续办妥通知单》
  2、符合船舶出口岸条件的,签发《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
  收费标准:检查不收费

信息来源:
相关信息:
【Email 推荐】 纠错
主办:东营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东营市信息产业局(市信息化办公室)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网站地图 | 网站旧版
联系电话:0546-8088297 邮件地址:webmaster@dongying.gov.cn  鲁ICP备050218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