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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须知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0-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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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申请短期前往港澳地区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出申请):①在香港、澳门有定居的近亲属,须前往探望的;②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是台湾同胞,必须由内地亲人去香港、澳门会亲的;③归国华侨的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和侨眷的直系亲属不能回内地探亲,必须去香港、澳门会面的;④必须去香港、澳门处理产业的;⑤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短期去香港、澳门会面的。

内地居民短期前往港澳地区须履行的手续:内地居民短期前往港澳地区须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以下手续:①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其他户籍证明;②填写《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③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无单位的,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往来香港、澳门的意见;④提交亲属的邀请函件、在港亲属身份证及回乡证复印件;时间急迫的,应尽可能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去港澳会见台湾亲属或者会见居住国外的亲属须提交亲属到达香港、澳门确切日期的证明。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东营市一般2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   

不批准内地居民前往港澳的情形:①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条规定情形的;②不属于“暂行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情形的;③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欺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的。

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所持证件:按照规定,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居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港澳居民来内地,须申请领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由公安部授权广东省公安厅签发。港澳居民原持有的《港澳同胞回乡证》在证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换领新通行证。

可申请前往香港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的内地居民:公安部《内地居民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企业、新闻机构等驻华办事处的中方雇员,以及在外商独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集体、私营企业等工作的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①签订合同或者参加招标、投标的;②检验、监装设备、货物的;③参加展览会、交易会的;④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⑤应邀从事商务、科技考察的;⑥驾驶往返香港内地的交通工具的;⑦接受培训的;⑧应聘赴香港就业的;⑨从事其他经贸活动的。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香港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的手续:申请人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和《商务、培训、就业等签注申请表》,并持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向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前往香港的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①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和《商务、培训、就业等签注申请表》,申请审批表中“所在单位意见”栏应由所在企业、机构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需由该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没有主管部门或者归口管理部门的企业法人代表或机构的负责人的,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企业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②交验申请人所在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③交验申请人所在单位上年度营业额、纳税额或者进出口额的相关证明,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④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⑤提交与前往香港事由相应的证明;⑥提交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香港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应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①签订合同或者参加招标、投标的,交验协议意向书、合同草本或者参加招标、投标通知书,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②检验、监装设备、货物的,交验进口、出口设备、货物合同副本,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③参加展览会、交易会的,交验邀请书或者通知书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④解决索赔问题或者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交验参加仲裁、诉讼通知书,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⑤应邀从事商务、科技考察的,交验商务、科技考察邀请书,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⑥经常往返香港与内地的交通工具驾驶员,交验香港特区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准予该交通工具往来香港的封闭道路通行证以及该交通工具所属单位出具的申请人驾驶该交通工具的公函,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⑦到港接受培训,应聘到港就业的,交验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并提交相应的影印件。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香港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审批办法:实行限额审批原则,按规定的年度限额和不同签注的比例审批签发签注。签注主要用于当地纳税大户、出口创汇大户等规模大、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管理、业务、技术人员赴香港从事经贸活动。同时适当兼顾其他确有需要的企业。

东营市服务招商引资,对企业人员因商务活动赴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手续的简化措施:①取消企业申请限制,取消企业进出口额、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取消签注有效次数的限制。凡上年度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均可提出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的申请。②放宽企业的纳税额标准。对纳税额达不到30万元的高科技、外向型企业及年内新注册的企业,可免交纳税额证明。③企业人员年度再次申请赴港澳商务,免交企业上年度纳税额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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