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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0-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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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
  国务院令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二、应递交的文书
  1、占路申请;
  2、临时占路位置图;
  3、《规划许可证》及工程图纸资料。
三、程序及时限:
  1、手续齐全,3个工作日内审批准完毕。不符合规定的,当日予以答复.
  2、经批准占路的,申请人按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委托银行交纳占道费和押金。
  3、在规定占路期满前3天,占路单位提出申请验收报告,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的,退还押金。
四、办理机构:
  东营市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管理处
  联系电话:832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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