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树立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保障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法律服务承诺,望社会各界监督执行。 一、优质高效,限时服务 (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为聘方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内容简单的,三天内予以答复,内容复杂的最迟不能超过七天; 2、草拟、审查和修改聘方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2—7天; 3 参加谈判工作,要根据谈判进程,及时准确的为聘方提供铥律意见,草拟法律文书,做好其他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4、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要好调查等准备工作,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争议,努力维护聘方的合法权宜。 5、为聘方宣讲法律知识,应在聘方规定的讲课时间前三天准备好讲稿,聘方审查。 上述业务因法律服务工作者过错给聘方造成损失的,有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民事、经济诉讼代理 l、代理撰写起诉书上诉状、申诉状2天; 2、代理申请财产保全1天,诉前财产保全应在受委托后的当天至迟不超过2天; 3、代理答辩和反诉、上诉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 4、及时准确的做好诉讼各阶段工作,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业务因法律服务工作者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法律服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1、进行资信调查10天,情况复杂的60天; 2、出具法律意见书3天; 3、代理参与仲裁、行政复议申请,应在法定期间内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以上业务因法律服务工作者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法律服务所承当赔偿责任。 (四)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咨询和代书 1、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解答当事人的咨询,不得无故拒绝、拖延; 2、代写一份法律文书2天。 二、态度热情,文明服务 1、待当事人要热情、礼貌、周到、细致。提供法律服务要终于事实和法律,诚实信用,尽职尽责; 2、要使用“您好”、“请”、“依照法律规定您应该……,,等文明用语,禁用“您怎么还不明”、“别罗嗦了”等忌语; 3、对当事人的要求, 能办的事情就马上办,不能办的要讲清应当怎样办,态度诚恳,取得当事人的理解。 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上述事项,与当事人发生争吵或引发出其他不良事端,经查证属实,责任人除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外,取消年中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警告处分。 三、履行义务,从业清廉 1、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义务承担法律援助事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向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组织提出申请,有其指定承办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规定的业务量内应无偿承担法律援助义务,无故拒绝承担的,依据有关规定,不予年检注册。 2、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3、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如有违反,依据《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4、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代理; 5、法律服务共者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 如果您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不满意,可到东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或各县区司法局投诉。市司法局投诉电话: 833653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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