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告经营设立登记:
法律政策依据:《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
2、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
3、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4、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应当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报送下列申请材料:
1、《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2、广告媒介证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经营的媒介,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4、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5、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工作时限:自材料齐全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户外广告登记:
法律政策依据:国家工商总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在广告发布前30日内向发布地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2、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所有权;
3、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4、户外广告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
3、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4、场地使用协议;
5、广告设置地点,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工作时限:自材料齐全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法律政策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广告经营者申请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主营广告,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2、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3、企业成立3年以上。
广告经营者发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4、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