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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处理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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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或东营市科技局
     受理单位东营市知识产权局
     资格条件专利纠纷:①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②有明确的被请求人;③有明确的请示事项和具体事实;④理由属于专利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⑤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调解:①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②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③发明的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④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提出。
     申报程序专利纠纷:①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②根据案情需要决定进行开庭审理或口头审理;③制作并送达处理决定书。专利调解:①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②调解专利纠纷的部门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进行调解的时间和地点;③调解;④结案。
     申报材料专利纠纷:①请求书以及所涉及专利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并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②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请求人需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检索报告。专利调解:①请求书;②意见陈述书;③调解协议书。
     申报时间随时受理。
     办理时间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当日内将请求书及附件副本送达被请求人。7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在口头审理3日前让当事人得知时间和地点。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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