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办理 1、所需资料: (1)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 2、办理程序:城市供水运营企业提交上述所需资料,经初审后, 报省建设厅审批。 3、办理时限:初审15天。 4、依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二、城市燃气、热力企业资质办理 1、所需资料: (1)城市供热(气)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职务证明,安全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证明; (3)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4)施工图或者施工及安装竣工验收资料、工艺图、设备配置明细表、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 (5)热(气)源情况(外购热(气)源的企业应当提交供需协议书)。 2、办理程序: 城市燃气、热力运营企业提交上述所需资料,经初审后,供气能力在1万户以上、储罐容积在400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供应企业,采暖供热能力在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企业,外供蒸气、热水能力在50吨/时以上热电厂供热企业,于每年的10月至12月份报省建设厅审批。上述限额以下的城市燃气、热力运营企业的资质审查,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省建设厅审批。 3、办理时限:初审15天。 4、依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燃气管理办法》。 三、市政施工企业资质办理 1、所需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2、办理程序:市政施工企业提交上述所需资料, 经初审后,二级以上企业于每年的3月至6月份报省建设厅审批;三级企业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省建设厅审批。 3、办理时限:初审20天。 4、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办理 1、所需资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有关证件; (3)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专业人员明细表及技术职称证 书; (4)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情况明细表及岗位合格证书; (5)中级以上技术工种、级别明细表及证明材料; (6)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资产评估单位审查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流动资 金数量证明书; (7)企业业绩证明。 2、办理程序: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提交上述所需资料,经初审后,二级以上的企业于每年的10月至12月份报省建设厅审批;三级及暂定级别企业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省建设厅审批。 3、办理时限:初审15天。 4、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办理机构:东营市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科 窗口联系电话:8329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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