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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开业、使用前消防安全审查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6-11-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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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批机构:东营市公安消防分局
    2、办理地址:东营市公安消防分局
    3、联系电话:8333119—6026
    4、办理时限:7日
    5、申办资格(范围):
    A: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下同)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额定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饭店、酒店等餐饮场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等住宿场所;公共体育场(馆)、会堂;国务院文化部门规定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网吧。
    B: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馆场所;(4)游艺、游乐、棋牌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C:未达单项标准,但具有上述两项或者两项以上功能的场所。
    6、申办材料
    (1)证明该场所通过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书;
    (2)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包括内部机构、人员责任和与建筑物共用单位相互责任)划分情况材料;
    (3)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书面材料;
    (4)员工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证明材料及符合持证上岗规定的岗位资格证书;
    (5)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对于网吧提出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还应当审查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7、办理程序、时限、服务承诺
    (1)申办单位于开业、使用日的15日前领取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检查,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8、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办法》
    9、办理费用:无
    10、监督投诉渠道:投诉电话:8326119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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