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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天安门地区禁带四类物品 即日起实施
“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  www.dongying.gov.cn 2008-5-7 9:2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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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四类物品将不得带入天安门地区。前(4号)天,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全文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天安门地区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后的规定于即日起实施。     

    《规定》新增一条“禁带物品”条款。“违禁物品”包括: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等危险物质,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毒品、淫秽等违禁物品,影响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物品。此外,《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可以对进入天安门地区的人员、车辆组织实施检查。(记者郭爱娣)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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